南都蓄電池內(nèi)的活性物質(zhì)參加電化學反應所能放出的電能稱為電池的容量。南都電池的額定容量是指設計與制造電池時規(guī)定或保證電池在一定的放電條件下,應該放出最低限度的電量稱為額定容量。南都蓄電池充電后容納電荷的多少內(nèi)所含活性物質(zhì)的量,從電化學理論計算電池的容量稱為容量。電池的實際容量是指電池在一定的放電條件下所放出的實際電量,因工藝原因使得電池的實際容量不可能完全一致,通過一定的充放電制度檢測,并將電池按容量分類的過程稱為額定容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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